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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织人事处

发布时间:2021-07-05

主要负责党建、人事、劳资、绩效、教师队伍建设、职称评聘、信访、计生、老龄等工作。

主要职责:

1.负责教职工思政建设、队伍建设;负责党建党务、党风廉政、纪检监察、师德师风等工作;负责党务校务公开工作;负责扶贫、派驻等工作。

2.负责机构、编制、人事、劳资、老龄等工作。

3.负责教师职称评审、竞聘岗位和综合考核工作。

4.负责信访工作。

5.负责工会、女工委工作。

6.负责“送温暖”工程、联系困难户、为民办实事等工作。

7. 负责文明校园创建工作。